365.com  > 生态建设

管护责任人职责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5-05-18


 

管护责任人职责

 

  1、贯彻《森林法》和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》,依法护林、守法经营。

  2、参加管护例会,接受定期培训,及时沟通管护情况。

  3、履行管护合同所确定的权力和义务,对责任区的森林 资源及地下矿产认真管护,尽职尽责。

  4、积极开展林下人参、五味子等产业建设,增加管护收益。

  5、配合各项生产活动,接受检查监督,保证界限清楚、标牌、界桩及管护房内外物品完整,不受损坏。

  6、完成当年的造林绿化指标,保护好责任区的林木及野生动物资源。

  7、在管护期间,进入防火期,有权盘查,制止一切外来非林业生产人员入山。

  8、开展多种经营生产,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,合理开发林下产品的采集、加工。

  9、搞好管护房周边的美化和绿化,做好管护人的巡护工作,做到每日到岗到位,巡护责任区一次。

  10、做好巡护记录,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。

信息来源:365.com管理员 | 责任编辑:365.com管理员